11月28日晚间,长电科技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专注半导体封装测试业务,本公司拟剥离分立器件自销业务相关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将持有的新顺微电子75%股权、深圳长电80.67%股权和为新申公司100%股权出售(拟出售股权合称“标的股权/资产”、拟出售公司合称“标的公司”)。
公告显示,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的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将向公司支付的现金对价合计为65,883.33万元,合计金额具体构成如下:
(1)截至评估基准日,新顺微电子100%股权评估价值为76,440.82万元,减去交割日前现金分红金额23,440万元后的剩余评估价值为53,000.82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新顺微电子100%股权作价53,000.00万元,其中公司所持新顺微电子75%股权交易价格为39,750.00万元。
(2)截至评估基准日,深圳长电100%股权评估价值为26,369.02万元,减去交割日前现金分红金额6,370万元后的剩余评估价值为19,999.02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深圳长电100%股权作价20,000.00万元,其中公司所持深圳长电80.67%股权交易价格为16,133.33万元。
(3)截至评估基准日,新申公司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14,666.00万元。新申公司系公司为承接公司本部分立器件自销业务而新设立的子公司,经交易双方协商,除相关人员外,公司本部分立器件自销业务相关全部资产、负债不注入新申公司,不参与交割,新申公司100%股权评估价值减去截至评估基准日备考资产负债表中全部资产、负债账面价值(即净资产账面价值)4,719.26万元的剩余评估价值为9,949.74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新申公司100%股权作价10,000.00万元。
除此之外 长电科技还在公告中提到关于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支付安排:(1)本次交易《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10%;(2)交割日当日,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80%;(3)标的资产过户至交易对方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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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长电科技:拟以6.59亿元出售旗下三家公司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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