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晓阳:拓展频率范围 明确兼容条件 助推卫星产业加速发展
支持卫星互联网等卫星通信产业可持续发展,同时考虑对相关科学业务的保护,是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以下简称《划分规定》)修订的主要成果之一。新版《划分规定》为我国卫星业务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怎样的走向,提供了哪些便利条件?本期“新版频率划分规定专家谈”栏目特邀中国卫通频谱首席专家、科技委副主任高晓阳作深度解读。
满足卫星业务用频需求
《划分规定》是我国开发、利用、保护无线电频率及卫星轨道资源的基础性行政规章。《划分规定》及其修订将在促进我国无线电频率及卫星轨道稀缺资源的合理、有效使用,引导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明确了Q/V频段共用威廉希尔官方网站
条件,规避系统间干扰,促进卫星互联网的使用。针对37.5-51.4GHz频段,《划分规定》特别引入了Q/V频段标识。国内计划建设和使用含有Q/V频段的低轨卫星互联网卫星系统日渐增多,《划分规定》明确了低轨与高轨卫星系统在Q/V频段的兼容共用条件,无疑将极大促进高低轨卫星的融合发展。这一修订主要来自WRC-19大会一项议题的研究成果,它对GSO(地球静止轨道)卫星固定、卫星广播业务卫星网络受到的单入干扰提出了保护要求。基于这些保护要求,低轨卫星系统的研究建设及操作单位就可以有针对性地规划、设计自己的卫星系统,并规避对高轨卫星网络的干扰。《划分规定》还制定了该频段与地面业务和射电天文业务的兼容要求。目前,低轨卫星系统的设计越来越复杂,对相关威廉希尔官方网站
的建议和规则的更新仍在讨论之中,这些讨论将对国际规则作进一步完善。
二是拓展了Ka频段可用资源,促进动中通发展。通过卫星固定业务开展各类动中通应用已是卫星界的共识,并成为卫星通信产业的发展趋势。此前的动中通应用集中于C频段和Ku频段,旧版《划分规定》已经引入了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规则》第902号决议和Ku频段脚注条款等动中通应用国际规则。继《无线电规则》第156号决议之后,新版《划分规定》又基于第169号决议,为GSO卫星网络在17.7-19.7GHz和27.5-29.5GHz频段进一步拓展了Ka频段动中通应用的频率范围。这将进一步促进我国动中通应用的发展,除Ku频段外,使国家中星16、19和26等GSO Ka频段卫星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建设及发展,满足国内、国际对动中通和卫星互联网的迫切需求,进而推动卫星天地一体化应用的创新与发展。基于《划分规定》的修订,国内卫星操作者也可相应地申报或修改卫星网络登记特性,履行国内相关管理规定和卫星网络国际登记程序。
保障科学业务发展
《划分规定》的修订将延续对科学业务的保护,包括卫星地球探测、空间研究、射电天文等。新版《划分规定》为在用和后继国家航天工程、空间科学研究等易干扰、需要保护的业务频率的延续使用提供了规则保障。
《划分规定》与国际规则有效衔接统一,将促进卫星互联网等卫星通信产业的全球化发展。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规则》是《划分规定》更新、修订的重要参考。卫星频率轨道资源的有效开发、兼容使用,需要履行卫星网络申报、协调、登记和维护程序,这是国际规则的要求;同时,利用卫星频率轨道资源在国内开展业务,需要遵守国内的《划分规定》等一系列法规规定。卫星业务的一大特点是它不仅要遵守国家条例、规章,还需要符合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规则》及程序要求。因此,对于卫星业务而言,《划分规定》的修订使国内规章和国际规则实现了有机衔接。如果国内和国际频率划分及相关规则是统一的,国内卫星操作者在履行这些行政规章和规则程序的时候就可规避可能的冲突。此次《划分规定》的修订充分体现了国内与国际规则的衔接统一,在保障国内应用的同时,也为“走出去”的全球化推广创造了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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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新版频率划分规定专家谈 | 高晓阳:拓展频率范围 明确兼容条件 助推卫星产业加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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